法制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1-04-01
来源:鹤壁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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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市人民代表大会、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提供法律和工作服务;提出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划和年度计划草案;承办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有关方面的具体工作;协调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的议案草案;承办地方立法规划、计划项目,负责地方性法规表决前、出台后的评估工作;负责地方性法规的报批、公布、备案、清理、修改、废止和汇编工作;承办市“一府一委两院”、县区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地方立法同宪法和法律的衔接、配套,保证国家法制的统一;负责地方性法规的解释和就法律问题向省人大常委会请示的具体工作;承办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征求修改意见工作;承办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方面的议案、建议和意见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对制定地方性法规方面的建议和意见;承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交办的有关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内设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