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召开第九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9-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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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召开第九次会议


  3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全新主持召开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部圳东、郭文涛、张艾芳、肖海水、朱东培、尚欣,秘书长樊举格参加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室负责同志,市纪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组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省委书记王国生在全省领导干部会议上的讲话及市委书记马富国收听收看全省领导干部电视电话会议后的讲话精神。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2019年度重点督办建议的议案》及说明,《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及说明,人事任免事项,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筹备情况汇报。会议决定,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拟于3月下旬举行,会期半天。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建议议程: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等;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2019年度重点督办建议的议案》《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