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鹤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9-23
来源:鹤壁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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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21日至11月2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1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扛牢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巡察整改各项要求。1月15日、18日,先后召开机关党组会议和机关全体会议,传达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情况反馈会议精神,安排部署、督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1月21日、22日,常委会党组先后召开巡察专题会议和扩大会议,听取机关党组有关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的汇报,常委会党组主要领导就整改落实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整改思路,强调要扎实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为机关党组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思路。

  (二)及时安排部署。机关党组迅速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机关党组书记任组长,机关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机关党组成员、各委室负责人为成员,并成立文字材料组、综合协调组和督导检查组。研究制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分工安排》,明确各责任委室和机关党委、各党支部整改任务。各责任委室和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对所承担整改任务提出整改措施,汇总形成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初稿;之后反复征求各委室意见建议,形成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向常委会党组报告,进一步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巡察反馈整改落实方案。整改事项共分4大类、13个方面、32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委室、责任委室和完成时限,整改工作全面开展。

  (三)压紧压实责任。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对整改事项逐条研究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小组成员对整改事项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整改事项主动认领,把任务分解到人、压力传导到岗,大力推动分管领域整改任务落实。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积极参与整改,层层传导压力。建立定期上报制度,各责任委室将工作推进情况定期报督导检查组,实现对整改情况的动态督促,形成环环相扣、整体联动的责任落实体系,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

  (四)务求整改实效。把“严”、“实”标准贯穿整改落实工作各环节各方面,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注重举一反三,从解决共性问题入手,深挖问题根源,把老问题和新问题、现实问题和历史问题一并解决。注重标本兼治,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不等不拖、立行立改、限期办结,对需要长期整改和逐步解决的问题明确方向,对共性问题着力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建章立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做到问题个个要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措施条条能落实。严肃整改纪律,强化日常监督,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坚决问责追责,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有序有效推进。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有差距。(1)思想认识有偏差。2019年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组织学习10次,其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仅有5次,没有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2)学习不系统不全面。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领导班子未学习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2019年中心组未开展集中研讨,2020年实际学习内容与计划学习内容偏差大。(3)联系实际不紧密。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关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关于办公室工作的重要论述,仅进行了简单传达,没有深入研讨,缺少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主要措施: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列入机关党组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及时跟进学习,学思践悟指导工作。二是修订《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完善学习计划,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与第一卷、第二卷等作为重要学习内容,明确时间安排,推进五种学习方式制度化常态化,不断提升学习效果。三是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市人大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关于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实现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并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党中央部署落地见效。

  2.服务“两个机关”建设存在薄弱环节。(1)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力。机关党组成立后,沿用固有管理模式和方法,偏重强调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作用,有依赖常委会党组的倾向。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建设“两个机关 ”(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的新要求中,谋划不主动,研究不透彻,依法依规探索创新不够,对常委会安排事项落实不及时、跟踪督促不够紧。(2)统筹协调有欠缺。机关党组与各工作委员会沟通少,凝心聚力效果不明显,没有形成整体合力。工作安排不平衡,有“鞭打快牛”现象。支持和服务人大代表缺乏有效手段和方法,对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缺少评估,尚未建立切实可行的代表退出机制。立法人才和立法专家库人员没有真正发挥智库作用,对出台的地方法规相关情况监督检查不到位。(3)调查研究不深入。执行计划有落差,2017年至2019年均未完成年初安排的调研任务。调研过程中存在走过场现象,看亮点工作多,随机抽查少,与基层人大代表和普通群众交流不深入,了解情况不全面。部分调研报告不注重问题导向,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主要措施:一是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建设“两个机关” (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的新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牢记使命和职责,服务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工作;积极搭建人大代表发挥作用的平台,探索和畅通人大代表建言献策的途径和渠道。二是通过召开周例会等形式,建立机关党组与各委室的定期或不定期工作通报机制和联系机制,加强与各工作委员会的沟通联系、协调服务。机关党组召开会议前,及时听取各委室意见建议,研究解决各委室提出的问题。三是推进代表联系服务常态化,持续深化“三联系三服务”制度,服务好人大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加强和改进代表专题调研、集中视察、代表小组活动等工作,加快各工作委员会专业代表小组建设,定期组织开展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围绕人代会召开,对工作变动、辞去代表资格等情况及时向市委组织部提出调整建议,按照相关程序规定,报经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后,进行登报公布。对全市285名市人大代表进行摸底筛查,写出代表调整建议,及时免去或终止代表职务和补选代表。四是积极主动邀请立法人才和立法专家库人员参加立法规划、立法重点、难点问题的听证论证等工作事项咨询,先后对《鹤壁市淇河保护条例》《浚县古城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开展宣传和执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五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人大工作实际,科学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各委室围绕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完成时限;调研坚持问题导向,将调研与基层工作、群众生活紧密结合,倾听群众呼声,反映实际情况,撰写高质量调研报告,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为市委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3.意识形态工作打折扣。(1)意识形态工作观念淡薄。机关党组2018年12月成立,2020年5月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及时;2017年度部分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学报告、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报告缺少意识形态内容;2019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未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鹤壁人大网站宣传力度不够,意识形态内容缺失。(2)宗教工作落实不力。2017年以来,领导班子没有研究宗教工作,没有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鹤壁人大网站未宣传党的宗教政策。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主要措施:一是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制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计划》,细化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常委会机关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列入年终考核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并建立意识形态风险排查机制,每年开展意识形态风险排查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每季度至少分析研判1次意识形态工作,排查处置风险隐患。四是通过鹤壁人大网站定期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动态。五是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经常性学习《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机关党组及时传达学习市统战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每年至少研究2次宗教工作,机关理论中心组每年至少开展2次关于宗教工作的学习研讨。在人大网站宣传党的宗教政策。组织代表活动时关注宗教工作,了解基层宗教工作动态,宣传党的宗教政策。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力,权力监督制约不到位

  1.主体责任落实不够。领导班子成员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足,认为市人大是“清水衙门”,不存在产生腐败的土壤;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对分管科室负责人廉政谈话提醒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主要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学习党规党纪,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廉政教育片,组织上廉政党课等。二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层层签订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2.监督责任力度不大。(1)监督方法不丰富。派驻纪检监察组表面提醒多,深入监督少,日常监督仍停留在参加会议、谈心谈话及程序性监督上,监督职能发挥地不充分。(2)跟踪督导不到位。2020年上半年,市纪委监委派驻机关纪检组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反馈整改意见后,没有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导。(3)机关纪委工作缺乏主动性。人大常委会机关纪委靠前监督不够,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少。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主要措施:一是健全机制保障。制定印发了纪检监察组与驻在单位党组贯通协同联动11项工作机制,实现“两个责任”同频共振。二是突出政治监督。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制定了整治监督重点任务清单,按照时间节点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三是聚焦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积极认真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会议,在“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实施过程中,对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全程监督提醒。四是扎实开展常态化提醒。针对廉政风险点,建立台账常态督查、跟踪落实,做到靠前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有效监督。1月21日,市纪委监委派驻机关纪检组组织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同志和联络员,集体观看廉洁过节系列警示教育微视频,学习疫情防控中被追责问责的典型案例,对廉洁过节和严守疫情防控纪律进行专题约谈提醒。为严明“两会”纪律,按照会风会纪监督工作方案要求,全程参与会风会纪驻地监督检查工作,印发了《关于严明市“两会”纪律的通知》《致市人大代表的一封信》,明确会风会纪“十不准”要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营造风清气正“两会”氛围。为督促年轻干部守好初心,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市纪委监委派驻机关纪检组全程跟进机关科级干部选任工作,集中开展了任前廉政谈话。五是加强跟踪监督,市纪委监委派驻机关纪检组通过参加党组会和查阅党组会议记录等方式,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3月8日,市纪委监委派驻机关纪检组对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督促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措施和时间节点认真整改。六是机关纪委积极发挥近距离、可视性优势,与市纪委监委派驻机关纪检组建立定期沟通联系机制,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开展工作,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协助机关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等工作。积极参加市直工委举办的机关纪委书记培训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3.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严格。个别公务接待、报销费用有超标准情况;个别值班补贴发放无依据。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主要措施:一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鹤壁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有关公务接待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工作流程,对巡察过程中查明的公务接待超标准问题,通过详细核查报销凭证、原始单据、与相关委室人员了解等,查明原因,要求相关人员说明情况,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相关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并对其开展批评;同时,组织财务人员等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相关政策,认真查找公务接待工作流程中存在的问题与漏洞,出台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二是对巡察发现的超标准报销住宿费、差旅费补助问题,逐个核查,要求相关人员说明情况,对确实存在的超标准报销住宿费、差旅费补助问题,要求相关人员全部退回,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要求财务人员严格对照《鹤壁市市直机关差旅报销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提高差旅报销单据的把关能力,对不合规票据不予报销;制定完成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报销审批工作流程。三是进一步健全发放补贴有关规定,完善相关流程程序。

  4.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时有发生。(1)文风会风不实。机关存在开会较多、开会时间较长、公文把关不严问题。(2)干部作风不扎实。部分干部把到人大工作看成是退休前的过渡期,自我要求不严、加压不够,工作敷衍了事。(3)发文数量逐年递增。人大机关2018年共发文55份、2019年发文91份、2020年截止10月底已发文98份。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主要措施:一是切实改进文风,严格落实《鹤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文和新闻宣传稿件审签制度》,层层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公文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二是严格执行会议“八不开”负面清单,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工作,能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解决问题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合并的会议合并开,必须开的会议严格控制会议时间和规模。三是严格执行文件“十不发”要求,执行年度发文计划、简报清单制度,只保留人大工作通报一种简报。四是充分发挥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导向作用,引导党员干部摒弃“二线”思想,树立“火线”意识;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改进文风,提高公文写作水平。

  5.廉政风险防控有漏洞。(1)财务审核把关不严格。报销单据填写不规范,报销费用资料不完整,违反公务卡结算管理规定。(2)政府采购制度落实不严。个别购买活动服装费无采购询价手续;个别购买办公桌、办公椅等办公家具,未在“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主要措施:一是加强使用公务卡结算的管理,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对不合规、不完整的报销手续务必退回。针对巡察发现的报销单据填写不规范,报销费用资料不完整,违反公务卡结算管理规定问题,查明原因,要求相关人员说明情况,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加强采购人员对《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及有关政策的学习,掌握政府采购的流程及要求,对照我市出台的有关政府采购类项目的政策要求,不断增强采购人员把握政策的能力,未按要求购买的不予报销。三是成立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招标询价工作组,确保今后采购项目合法合规。针对巡察发现的政府采购制度落实不严问题,查明原因,要求相关人员说明情况,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三)落实党建工作不力,干部人事工作不到位

  1.党建工作虚化弱化。(1)制度建设不重视。机关党组对建立健全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机关党组会议、“三重一大”等方面的制度不完善,没有形成专门制度。(2)民主生活会不规范。2018年、2019年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记录缺失,会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缺少辣味,会后民主生活会记录未经组织部门审阅。(3)指导基层党建不到位。所属五个党支部不能定期开展活动,学习记录、会议记录、活动记录缺失较多;党员不按月交纳党费;对第五党支部(退休干部党支部)的管理宽松软,管理、服务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主要措施:一是充分认识建章立制的重要性,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机关党组会议、“三重一大”等专门制度,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二是严格坚持兰考标准开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之间、与分管委室之间开诚布公地进行谈心谈话,做好相关记录;在召开民主生活会时,充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直奔主题、直面问题,以刀刃向内的勇气进行自我批评,以坦荡的胸怀对他人开展批评,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与组织部门协调,及时审阅机关党组民主生活会记录。三是推进党支部活动规范化标准化,严格落实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督促各支部定期开展活动。月初向各支部下发党建任务派遣单,明确党建任务,月底要求各支部上报学习记录、会议记录、活动记录等相关材料,机关党委进行审阅,对活动开展不规范的党支部进行指导纠正。进一步完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每个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按月收缴党费,把党员交纳党费的相关资料整理归档。针对巡察发现的指导基层党建不到位等问题,要求各支部查摆原因,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同时,严格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为党支部配备党建工作手册和“三本、六盒、一证”,促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四是加强对第五党支部(退休干部党支部)的管理,探索开展退休干部参加党内政治生活的方式方法,为退休干部参加党内政治生活提供便利,搞好服务。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1)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第一党支部2019年度前三季度党员大会缺少会议记录;第三党支部2020年5月没有召开支部委员会。(2)组织生活会环节缺失。第一党支部2017年、2018年、2019年缺少谈心谈话记录,第四党支部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没有互相批评。(3)民主评议党员不合规。2019年12月,第二党支部、第四党支部在评议党员时,绝大多数党员把全体党员评为“优秀”等次,没有按“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的规定开展评议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加强对各支部的培训,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做到资料、记录齐全;严格落实《支部工作条例》,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二是指导各支部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各党支部支委会成员坚持开展谈心谈话,做好谈话记录和材料归档工作。三是组织学习民主评议党员相关规定,各党支部制定详细评议方案,明确评议标准,认真开展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巡察发现的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个别组织生活会环节缺失以及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等问题,要求相关支部书记说明原因,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并对其开展批评。

  3.干部人事工作不规范。(1)干部配备不到位。办公室秘书科及信访室没有配备科室主任,财工委、选工委、农工委及民侨工委4个工委没有配备办公室主任,市人大法律和代表联络服务中心缺编2名,目前调入1人,缺编1名。(2)干部管理不严格,对部分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批评教育不够;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3)干部考核不严谨。平时考核制度形同虚设,评先评优存在“平均主义”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主要措施:一是积极培养,合理调配,任命符合条件的干部担任科室主任或副主任,目前秘书科、信访室、财工委办公室已经配备科长或副科长;严格把关,通过公开招聘、选调等方式分期分批补充市人大法律和代表联络服务中心缺编。二是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严肃纪律规矩;修订完善机关人员考勤和请休假办法等,与市纪委监委派驻机关纪检组联合,对干部职工在岗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三是严格按照《河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进行考核,注重实绩、奖惩分明,强化平时考核结果运用,根据考核结果有针对性地加强激励约束、培养教育。

  (四)开展主题教育措施不力,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1.主题教育责任未压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未征求人大代表和基层代表意见,“守初心、担使命·情暖百姓”部分活动未落实,主题教育检视出的2条问题至今未整改到位,如尚未配备专业人员对财政预算审查监督联网系统进行管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深入开展“情暖百姓·代表先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密切与基层人大代表和群众的联系,建立活动台账,及时了解活动进度,对未按期完成的事项,做好督导工作。二是针对巡察发现的尚未配备专业人员对财政预算审查监督联网系统进行管理问题,明确财工委办公室主任负责预算审查监督联网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制定了2021年预算联网工作计划。三是加强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实现代表线上线下掌上履职,扩大人大宣传工作覆盖面,及时向社会发布人大工作信息,提高代表履职信息化和便利化水平。四是加大网站宣传力度。督促各委室报送工作信息并及时上传更新,不断丰富网站内容,优化网站模块,提高网站浏览量。

  2.审计反馈个别问题未整改。2019年2月19日至3月12日,市审计局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至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反馈的“违规发放值班补助、公务接待超标准”问题,截至巡察结束,机关党组仍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查明原因,将“违规发放值班补助、公务接待超标准”问题逐个查清核实。二是以后的工作中,对于涉及费用支出但依据不完整的情况,财务人员应负好责、把好关。三是经机关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的项目或费用支出,在首次支出时需要附完整的会议记录作为凭证附件,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将继续坚定态度,严格标准,常抓不懈,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推进、持续深化。

  (一)提升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视整改要求上来,持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在整改中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能力。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整改落实工作全过程,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细抓好,确保整改扎实有效,依法履职能力全面提升。

  (二)深化整改成果。自觉把整改落实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全局工作的重要契机和抓手,拉高标杆、对标对表,强化巡视成果运用,放大巡视整改效应,切实严格执行制度规定,严格落实组织工作条例要求,严格规定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把领导班子建设好,把党支部锻造好,把干部队伍打造好,切实发挥表率作用,更好展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为和形象。

  (三)构建长效机制。注重建章立制、推进标本兼治,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狠抓制度执行、深化机关改革。把整改工作与人大各项工作相融合,建立巡察整改工作与人大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综治平安建设和强化常委会履职服务保障有效衔接,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具体问题与制度建设相结合,注重搞好统筹结合,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思路,促进工作开展,推进制度完善,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300278;电子邮箱:hbrdrlk@126.com,邮政邮箱: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131号鹤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中共鹤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