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推进我市休闲旅游产业发展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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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0月23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具有涉及面广、带动力大、综合性强、开放度高的特点,对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着引领和带动作用。当前国家、省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相继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予以支持,市委把休闲旅游产业作为我市的新兴产业予以重点培植,对发展我市休闲旅游产业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助推休闲旅游产业成为我市经济新的增长点和重要支撑,市人大常委会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就加快推进我市休闲旅游产业发展作出如下决议:

  一、深化思想认识,科学编制规划。鉴于我市地域面积较小、地形地貌丰富、旅游资源相对分散的特点,建议将全市作为一个整体,对休闲旅游要素按产业要求进行统筹谋划设计。一是按照产业发展要求,强化市级顶层设计,优化完善全市休闲旅游总体策划。二是抓紧健全专业规划或方案,制定专业规划或工作方案,确定短期、中期、长期的发展目标。三是重点编制淇河休闲旅游专项规划和民俗文化专项规划。

  二、统筹旅游资源,形成集结优势。根据我市休闲旅游资源的实际情况,实行“一张蓝图规划、一个景区打造、一套标准管理、一幅游图推介、一张门票经营”,将资源优势转化为聚合优势,比较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一是统筹规划资源,各种旅游规划和设计都要以休闲旅游总体策划为依据、为前提。二是统筹景区资源,明确一个部门管理。三是统筹要素资源,促进旅游“六要素”有机融合。四是统筹配套服务,推进休闲旅游综合体项目和道路交通等配套设施建设。五是统筹行政资源,统一对外营销,统一管理标准,统一发展目标定位。

  三、打造诗意淇河,建设生态鹤壁。采取差异化发展措施,分步实施,统筹兼顾,重点突破。一是倾力打造生态淇河,尽快形成休闲旅游产业发展龙头。二是精心打造民俗经典,不断促进民俗文化常态延续、活态传承。

  四、创新发展思路,推进产业提升。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改革、开放的思路推进休闲旅游产业创新发展。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作用,集结各方面的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二是打造有效融资平台,加强内部资源整合和资本组合,注重外部品牌联合与战略联盟,实现旅游业投资主体的多元化、运作形式的公司化。三是加强市场培育,根据休闲旅游群体特点和需求,结合旅游出现的新趋势,发掘、创新、培育新的旅游特色,形成创新性较强的新型休闲旅游业态。

市人大常委会将适时对本决议贯彻实施情况跟踪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