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鹤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10月15日至12月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进行了巡察。2026年1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专题传达反馈内容,深入领会要求,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是重大政治任务、重要政治责任,必须不折不扣、高标准高质量按时落实到位。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委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任务、分析研判突出问题、协调解决整改难点,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委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为整改工作扎实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细化任务,强化职责。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深入剖析根源,制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构建“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的整改责任体系。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分管领域问题,带头抓好分管委室整改工作;各责任委室对照职责分工,细化整改举措,将整改任务分解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多措并举,推动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推动整改落实。一是强化统筹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收集整改进展情况,及时掌握整改进度,督促有关委室加快整改节奏。二是注重标本兼治,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既立足当下抓好集中整改,又着眼长远健全制度机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从源头上防范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加强督导检查,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座谈访谈等方式,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程督导、具体指导,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质量不高
(1)存在改后再犯现象的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学习,强化责任意识。2月2日,机关党组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共同学习了《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重温相关工作要求,强调要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实,各位班子成员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显著增强。二是印发工作提示,明确撰写规范。2月3日,印发了《关于规范撰写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的工作提示》,明确要求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的“必述必查”内容。三是建立审核机制,严把质量关口。办公室人事科对照有关要求认真审核了2025年度述职述廉述学报告,机关党委认真审核了民主生活会材料,重点核查意识形态内容是否缺失、表述是否规范、问题查摆是否深入等,发现问题立即提醒整改。截至2月10日,已审核2025年度述职述廉述学材料26份、民主生活会材料5份,确保了每份材料查摆不漏项,内容符合规范。在今后工作中,将长期坚持这些制度和做法。
(2)整改效果欠佳的问题。
一是开展组织约谈。2月12日机关党委会后,机关党委书记对原第三党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郑重指出其在组织生活会过程中存在的准备不充分问题、会议期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等环节记录缺失等问题,责令其深刻反思、限期整改、举一反三。二是下发工作提醒。3月5日,机关党委向各党支部下发了《关于规范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的工作提醒》,就会议主题、时间安排、议程设置、材料准备、民主评议、会议记录等关键环节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各支部“标准清、任务明、责任实”。三是派人列席监督。机关党委派专人列席了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确保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等关键环节高质量落实到位。四是加强培训指导。3月13日,组织召开了机关党委会议,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就组织生活会召开要求、会议记录规范等问题开展了专题培训,提高了各支部党务工作者的工作能力和标准,确保准备充分、召开规范、记录全面。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系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机关”建设要求有差距
1. 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
(3)“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突出政治引领,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2026年已召开党组会议9次,均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二是完善学习机制。建立了“第一议题”学习台账,明确了“会前准备—会中研讨—会后落实”闭环机制,会前班子成员根据学习主题提前撰写研讨发言提纲,会中认真交流研讨,会后机关党委及时收集整理学习资料、会议记录、发言材料,做到全过程可查可溯。2026年以来,机关党组共组织交流发言5次,占比达到50%以上。
(4)学用结合不紧密的问题。
一是已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学习计划,并指导各支部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定融合项目清单。二是围绕202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组织调研。制定《鹤壁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实施方案》,深入一线调研,形成数据详实、建议可行的调研报告,4月份,结合市政府相关报告一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会后将有关问题建议形成审议意见,及时书面反馈市政府,限期整改落实,形成了学用结合、闭环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抓实年度法定监督,每年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上一年度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紧扣污染防治攻坚、环境目标完成、突出问题整改等核心内容,精准提出审议意见,跟踪督办落实,推动政府环保主体责任闭环落地。四是服务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赴宝山经开区开展了“人大代表为民服务日”活动,引导代表围绕生态环保等重点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加大监督力度,提升了监督实效。
2. 履行职能有短板
(5)服务立法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明确今年立法联系点工作方向,已制定2026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活动计划,明确全年围绕重点立法项目,组织开展意见征询活动,广泛收集人民群众意见建议。二是着力提高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能力,3月在淇县高村镇雨露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了专题培训,4月组织8名相关人员参加省人大常委会举办的基层立法联系点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运行、高水平履职。三是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今年以来,已向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关于《河南省供销合作社条例(草案)》等5部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反馈,将基层声音精准送达立法机关;赴淇县、浚县、山城区、淇滨区开展《鹤壁市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鹤壁市南太行山区旅游发展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在基层立法联系点召开立法座谈会4次,听取并吸纳关于《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四是已完善意见采纳反馈机制,拓展基层立法联系点功能作用。对征集到的意见进行逐条梳理、综合研判,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数字化应用平台向建议被采纳的联系点颁发立法建议采纳证书,增强基层参与立法的积极性、主动性与获得感。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将法律法规草案征集活动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实现在征集立法民意中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参与立法后评估,对《河南省旅游条例》《鹤壁市地下水保护条例》等法规的实施效果、具体规定的可操作性进行评价,为下一步修改完善提供参考。
(6)立法后评估工作跟进不够的问题。
一是已制定2026年度立法后评估工作方案,明确了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评估对象、时间节点,并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时间安排推进。4月中旬正式启动了对《鹤壁市地下水保护条例》《鹤壁市淇河保护条例》的立法后评估工作,系统评估两部条例在保障地下水可持续利用、守护淇河生态安全方面的实施效果,查找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修改条例提供依据。二是5月6日,组织召开了我市生态环境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部署会,安排对相关法规全面梳理、认真排查、评估论证,提出分类处置意见,为下一步修改完善打好基础。
(7)监督工作缺乏力度的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主动监督响应机制,制定《鹤壁市人大常委会主动监督响应机制》,明确各委室主动对接联系市直部门,搭建常态化信息互通渠道,常态化跟进掌握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项进展及各类突发情况动态,提前研判工作态势、靠前摸清实情底数,推动人大监督工作由事后被动跟进向事前主动介入转变。二是结合省人大年度工作要点和市委中心工作,起草了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主动谋划监督事项。三是加强涉农事项监督。开展建设现代农业强市的专题调研,深入到县区、涉农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形成高质量专题调研报告,经市人大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为市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筹备开展和美乡村“1060”工程建设情况专题调研,重点围绕“1060”工程实施中选取的60个村庄、10个和美乡村组团,聚力建设生态环境美、特色产业美、田园风光美、基础设施美、公共服务美、乡村治理美等“六美”的和美乡村,开展深入调研,全面总结经验做法,摸清工程推进中的堵点难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务实可行的对策建议,助力“1060”工程建设提质增效。四是筹备开展全市农业气象观测站网建设情况专题调研,针对发现问题提出可行性建议,推动我市健全农业气象观测体系,提升应对自然灾害能力。
(8)监督方式单一的问题。
一是制定完善了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确定今年要开展专题视察调研10项、听取专项工作报告11项、执法检查3项、评议2项。特别是积极探索“三官”履职评议工作,将与基层群众联系最直接、最密切的派出所所长纳入监督范围,做到评议真评、问题真改、结果真用。二是按照年度监督计划安排,民侨外工委4月份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落实情况专题视察。三是依照年度监督计划统筹开展视察调研。2026年以来累计开展调研视察活动22次,以“四不两直”工作方式摸排实情、查摆问题,现已形成调研视察报告5篇。
(9)服务保障人大代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2月6日,在代表参加市人代会报到后,第一时间向全体代表印发提建议注意事项,明确议案建议撰写标准、提交时限、报送流程等具体要求。二是编制发放了代表建议标准书写模板,清晰明确标题、正文、落款等格式规范,为代表撰写建议提供直观参考。三是5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在浚县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上授课,指导代表如何撰写建议;5月上旬向省人大常委会发函,邀请代表工委领导在全市乡镇(街道)人大主席(主任)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授课,具体讲解代表履职实务、议案建议撰写规范、选题方向、格式要求等内容,系统提升代表议案建议撰写能力。四是各县区于4月份就基层人大各项工作开展全面自查,5月上旬,代表工委赴五个县区就会议召开、代表履职、代表建议提出等内容进行重点检查,针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进一步提升了服务保障水平。
(10)代表建议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修改完善《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细化受理标准,明确规定涉及具体司法案件、控申信件、个人(单位)个别问题等9种情形不得作为代表建议提出。二是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前,组织各代表团工作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强调代表建议初审标准及工作要求,压实各代表团初审第一道关口责任。三是人代会期间,对各代表团报送的建议开展集中复核,对质量不高的退回修改,对不属于建议范畴内容的予以退回,对内容相近、重复的进行合并处理。今年代表建议质量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审核把关工作成效显著。
3.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漏洞
(11)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纳入党建工作要点。在2026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了“每年开展2次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工作”要求,实现了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化、常态化。二是开展季度分析研判。3月12日,机关党组结合一季度重点工作,从干部思想状况、阵地管理、工作短板弱项、网络舆情苗头等方面认真开展了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对发现的问题安排整改。
(12)风险防范化解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建立风险管理台账。对2022年以来机关党组及各委室在意识形态领域开展的分析研判成果进行了全面梳理,建立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意识形态风险动态管理台账》,共归集历史风险点10项,涵盖理论学习、宣传阵地、网络舆情、干部思想动态等多个方面,并逐一明确至相关委室及具体责任人,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二是妥善配强网评力量。从机关各委室选择6名政治素质高、文字功底强、熟悉新媒体运作的干部担任兼职网络评论员,组建机关网评员队伍,已报市委网信办备案。制定出台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网络评论员队伍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工作职责、纪律要求,规范网评工作流程,确保依规履职、安全履职。
(13)阵地建设薄弱的问题。
一是在门户网站首页醒目位置开设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专栏,指定专人持续更新政策解读、学习动态等内容,严格落实内容审核机制,确保学习阵地规范有效。二是规范运营微信公众号,修订了公众号运维方案,细化供稿、编辑、审核职责与时限,确保每周更新不少于3次。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公众号内容更新及时、质量稳步提升。三是微博账号因日常无使用需求,已按相关要求完成注销。
(14)“三审三校”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一是已认真审核《鹤壁市人大常委会外宣信息平台管理办法》,逐句核对全文,修正了其中的错别字和表述不规范之处,确保文件行文严谨、准确。二是已明确各委室外宣稿件的审核责任分工,根据稿件涉及内容确定责任人,同时修订完善了“三审三校”操作指引,将审核要求嵌入日常拟稿环节,形成闭环管理。三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明确各委室办公室主任(联络员)为一级审核管理员,各委室主任为二级审核管理员,各委室对应的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为三级审核管理员,并全面启用《鹤壁市人大常委会新闻信息发稿签》审批流程。整改以来,所有发布的新闻信息稿和微信公众号信息全部落实三级审核,签字记录完整可查。四是注重能力提升,已组织宣传相关人员开展小范围、案例式专题学习,系统梳理常见疏漏情形并分享实操经验,同时鼓励相关委室内部建立稿件互审互助机制,通过日常交流强化责任意识,有效提高了审核能力。
(三)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力,严的氛围不浓
1.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1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频次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醒清单,严格执行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的规定。2月2日,机关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紧扣实际抓实研究部署。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人大机关业务工作、日常管理、风险防控深度融合,今年以来,每次专题研究均结合机关工作实际,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岗位责任,做到研究不走过场、部署贴合实际、措施可操作、任务能落地。
(16)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深化警示教育。通过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用身边人、身边事和典型案例,引导大家强化廉政风险意识,提升警示教育效果。3月18日召开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集中学习会议上,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4月20日,组织全体年轻干部集中观看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二是强化风险防控。组织排查财务、人事等关键科室廉政风险点,动态更新了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对新入职人员以及职务、职级晋升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明确纪律规矩的具体要求。三是实施分层分类谈话。年初,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委室负责人之间层层签订了202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科级及以下全体干部职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机关纪委发挥内部监督作用,聚焦财务、人事等关键岗位和新提拔任用干部,以及日常监督中发现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开展了“一对一”、针对性的重点廉政谈话。
(17)廉政提醒谈话频次较低的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常态化谈话机制。修订了《鹤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员谈心谈话制度》,明确规定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委室负责人之间要定期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今年1月至今,已组织20名年轻干部参加谈心谈话,其中任前谈话2人,日常谈话18人。二是规范谈话内容与记录。下发了关于谈心谈话工作的提示,明确要求紧密结合岗位职责、潜在的廉政风险点、近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元旦、春节、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谈话。今年以来,规范了《廉政谈话记录本》的使用,年轻干部谈心谈话结束后,每人详细填写了年轻干部谈心谈话记录表,并建立了谈心谈话工作台账。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由机关纪委牵头,定期抽查了各委室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的情况,重点检查了谈话记录是否规范完整、谈话内容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按要求实现了全覆盖等,并综合评估谈话的实际效果。对于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如记录不规范、频次未达标等,当场予以指出,要求限期纠正并反馈整改情况。
2. 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
(18)机关纪委主动监督不够的问题。
一是强化主动监督意识。组织机关纪委全体干部专题学习了机关纪委工作规则和职责权限,研究制定了机关纪委年度主动监督任务清单。二是制定并更新防控措施。重点聚焦“人、财、物”管理以及会议活动组织、调研视察等关键环节,全面组织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针对排查出的风险点,逐一制定防控措施,建立了动态管理台账。三是提升监督能力与协作水平。组织机关纪委全员参加业务培训,建立健全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协同监督的“四项机制”(定期会商、信息沟通、风险排查、线索处置),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开展了节日作风督查。
(19)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精准的问题。
一是梳理核心工作,明确监督重点。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领会省纪委监委领导讲话精神和相关制度规定,依照市人大机关“三定”方案,梳理、列出重点监督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监督方向。二是改进工作方式,落实落细监督。采取列席会议、约谈谈话、廉政教育、节日监督等形式,聚焦单位中的“关键少数”、重点岗位、核心环节,对选人用人等“三重一大”事项、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进行对标式、职能嵌入式、过程沉浸式等多维度、立体化监督,确保相关事项规范顺利开展。三是着眼实际质效,健全监督台账。探索台账管理、发现问题、监督整改、“回头看”的监督闭环新路子,扎实推动监督中发现和反馈的问题整改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
3. 工作作风不实
(20)调研活动成效不佳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鹤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检查调研实效的通知》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年初制定了全年执法检查和专项工作调研计划,明确检查调研的事项和范围。各工作机构在初步确定检查调研具体时间地点后,及时与办公室沟通对接,由办公室统筹把握,在不影响检查调研效果的前提下,均衡确定到各县(区)检查调研的时间和频次,避免多头调研、扎堆调研。二是按照工作要点和监督计划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并提交主任会、常委会研究讨论,形成可落地的意见建议,为市委决策人大监督提供依据。三是完善调研成果转化督办闭环。对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的调研报告、审议意见,建立专项督办台账,指定专人全程跟踪督办,督促承办单位按期完成整改落实,确保调研检查成果落地见效。2026年以来,已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反馈意见9项,闭环整改3项,其他正在整改中。
(21)会议记录失真的问题。
一是开展谈话提醒。2月3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强化纪律观念、规矩意识,严肃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工作。开展会议记录本专项检查,逐本梳理记录不规范问题,明确整改标准与时限,从源头防范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已落实会议记录专人负责制,明确专职人员负责会议记录和记录本保管,严明工作纪律,杜绝非指定人员擅自记录。严格执行议题上会管理规定,所有议题均按既定方案推进,新增议题全部履行报批手续,会议过程实现规范记录、全程留痕。三是规范归档管理。严格对照档案管理规定,完成了往年会议记录本梳理、清点工作,按周期依规移交至档案室归档,会议记录档案归集、保管、查阅全流程实现标准化管理。
(22)个别工作报告内容高度雷同的问题。
一是严把报告撰写质量。严格规范意识形态风险排查报告撰写工作,第一季度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研判报告紧扣市委宣传部通报问题、近期典型案例及人大机关工作实际,杜绝了照搬往年表述情况,确保报告真实反映工作实际。二是嵌入日常研判环节。将意识形态风险排查研判嵌入党组季度学习和工作例会,3月12日,机关党组会议研究第一季度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梳理阶段风险变化并留存工作记录,实现报告素材日常积累,保障内容有据可依、充分体现年度特征。
4. 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23)采购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规范会计原始凭证归档。详细审查反馈问题相关支付手续,参与询价企业报价单手续完整,已重新整理后装订至凭证内;二是以学促改,杜绝违规采购问题。2月28日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采购法》等相关政策规定,详细掌握政府采购流程,要求相关人员妥善保管、归档手续凭证,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已常态化开展财务报销、采购流程专项自查,及时排查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整改到位。同步健全日常监督制度,抓实日常监管,筑牢制度防线,切实杜绝同类问题重复发生。
(24)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压实岗位责任。分管领导对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树牢责任意识,严格规范业务操作。二是全面核定收支,规范个税缴纳手续。已核定2022年—2024年授课费支付情况,按照要求补缴个人所得税并完善补缴手续。三是组织开展学习。3月5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所得税法等相关政策法规,掌握单位代缴个税具体比例及操作流程等,要求相关人员严格落实。
(25)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压实岗位责任。对经办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树牢纪律意识,严格按制度规范业务流程。二是规范固定资产核算,做到账实相符。查询原始凭证,对照固定资产账目,完成核对,补记固定资产。三是组织开展学习。3月5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相关政策法规,并对照完善《鹤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抓好落实。
(四)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有偏差,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弱项
1. 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够有力
(26)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压实岗位责任。对经办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树牢责任意识,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规定,重大支出及时提交机关党组会研究。二是组织开展学习。3月5日,组织财务人员完成内部控制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三是规范会计原始凭证归档。同时,完成对2021年以来采购项目的会计凭证复核,完善报销凭证及党组会议记录,避免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27)党组会议记录不合规的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规范会议记录本。整改启动当日已完成记录本更换工作,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统一使用固定装订式专用记录本,实现会议记录载体标准化、规范化。二是按期完成历史会议记录整改梳理。已完成2021—2025年活页会议记录逐本核查、校验,严格按照年度、会议类型进行分类整理、规范归档,全部固定装订成册。
2. 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
(28)“三会一课”制度未按要求执行的问题。
一是开展专题培训。3月13日,组织召开机关党委会议,开展“三会一课”与组织生活会规范执行专题培训,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系统讲解会议规范要求,全面提升党务干部履职能力。二是指导各党支部固定1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党务干事担任专职记录人,已经报机关党委备案,负责党内会议全程现场记录,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及时性。三是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4月7日,机关党委下发通知,对支部工作手册等资料进行检查,就存在的问题下发《工作提醒》,明确整改要求、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实现闭环管理。四是构建双重监督体系。各党支部纪检委员全面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对支部会议召开、记录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打造了“机关党委监督+支部内部监督”的双重管控体系。
(29)党建资料缺失的问题。
一是完成党建资料梳理。明确了党建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的具体要求,督促各党支部完成了党建工作资料的梳理,对可追溯资料按规范完善归档,对确属丢失的资料,已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批评教育。二是健全层级责任体系。明确党建资料规范化管理层级责任,压实机关党委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委员直接责任,将该项工作纳入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核心内容,形成责任闭环。三是启动常态化监督机制。已建立“季度例行检查+年度全面核查+不定期随机抽查”监督机制,4月份,已完成首轮季度例行检查,重点核查资料记录及时性、内容完整性、归档规范性,对发现问题进行了书面反馈并限期整改,同步跟踪督办。四是开展专题培训。3月13日,机关党委召开专题培训会议,指导各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规范使用《党支部工作手册》,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重点讲解关于党建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记录撰写、资料分类整理、档案装订归档等要求,有效提高了记录的规范性。
(30)党费收缴不严谨的问题。
一是统一规范党费核算口径。2月初,机关党委已明确专人向市直工委系统学习了党费核算方法与标准口径,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统一核算细则,经市直工委审核通过后正式下发给各党支部,要求严格遵照执行,确保党费收缴标准一致、执行无偏差。二是完成2025年度党费核对补缴。3月初,完成2025年度党费逐人逐月核对工作,精准统计因“四舍五入”产生的党费差额,对少缴部分已逐一通知相关党员,目前所有应补缴党费均已足额缴清,实现党费收缴精准无误。三是建立党费收缴台账。已指导各党支部规范党费收缴台账,详细记录每位党员工资基数、核算比例、应缴金额、实缴金额、缴费时间等关键信息,做到底数清、账目明,为党费收缴管理提供坚实数据支撑。
3. 干部人事工作有短板
(31)干部考察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一是加强政策文件学习。已组织办公室人事老干部科人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政策文件。3月12日机关党组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重要论述,树牢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对机关干部队伍情况的分析研判,不断提升选人用人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二是规范考察程序。制定《鹤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对干部职务职级晋升、试用期管理、延伸考察等进行了细化和规范。《细则》已经3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会议研究通过。
(32)干部考察材料撰写不认真的问题。
一是开展专项培训。组织办公室人事老干部科人员开展了人事工作业务专题培训,重点对考察材料撰写、精准画像等进行系统培训,为精准评价干部特点和不足奠定了基础。二是规范撰写标准。对标省管、市管干部选拔任用考察材料撰写要求,聚焦政治素质、性格特点、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群众基础等关键评价维度,以民主测评、民主推荐、个别谈话内容等作为撰写干部考察材料的参考依据,形成全面、客观、准确的考察材料。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起草考察材料3份,均按照规范的标准进行撰写。
(33)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加强业务能力培训。组织开展了人事档案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学习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等工作相关政策法规,提升了人事档案管理人员业务能力。二是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重点围绕“三龄两历一身份”对机关管理的11册公务员档案、10册事业单位人员档案进行专项审核,目前已全部完成。三是抓好建章立制。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结合人大常委会机关实际,机关党组于2月11日研究通过了《鹤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对归档材料类型、时限及责任人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并严格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92-3300278;邮政信箱: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131号市委市政府大院;电子邮箱:hbrdrlk@126.com。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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