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河南省五市人大南太行山区旅游协同立法第三次座谈会在新乡市召开。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李哲,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鲁春霞,鹤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全新、副主任桑剑新和安阳市、新乡市、焦作市人大常委会及济源示范区人大工委领导出席会议。

鹤壁、安阳、新乡、焦作、济源五市人大分别介绍了立法工作开展情况及需要协商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与会人员围绕各地市提出的问题和相关建议等事项进行讨论。
会上,史全新介绍了鹤壁市南太行山区旅游协同立法有关情况。他指出,在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文旅厅的指导支持下,鹤壁联手安阳、新乡、焦作、济源四市,有力有序推动南太行山区旅游协同立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一要认真落实好这次会议成果,确保法规内容更好地体现五市共同意愿和我市实际需求;二要对条例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多层次、全方位做好草案征求意见工作,精雕细琢、反复打磨,求同存异、凝聚共识;三要筹备组织好第四次会议,成立服务专班,精心谋划组织,高质量承办好这次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南太行山区旅游协同立法,是贯彻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当前,立法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本次会议旨在巩固前期成果,集中攻坚核心协同议题。会议强调,南太行山区旅游协同立法涉及面广、创新性强,五市人大需深刻认识并着力解决推进中面临的问题。要在资源共享、品牌共建、客源互送、收益分配等机制上加强协调,同时在必要的统一规范下,充分保障各地因地制宜、彰显特色。五市要进一步修改完善法规,将共识转化为具体、可操作的条款,聚焦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对策并固化为法律规范。要加强沟通协作,持续跟进立法动态,及时协商解决,共同为南太行山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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