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全新主持会议,副主任郑辉、王海涛,秘书长张尚东出席会议。副市长胡红军,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鹤壁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听取市政府关于《鹤壁市南太行山区旅游发展促进条例(草案)》的议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出缺和补选情况的审查报告(草案)、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事宜和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人大要深入学习鹤壁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紧紧围绕大会要求,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优势,细化各项落实举措,扎实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南太行山区旅游发展促进条例,广泛征求意见,加强沟通协调,破解痛点难点问题,着力打造高质量立法样板,为促进南太行山区旅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要把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服务保障工作作为当前第一要务,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拉高工作标杆,强化协作配合,严肃会风会纪,确保大会圆满成功;要组织代表深入调研,充分了解社情民意,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履行好法定职责,审议好各项报告,把这次会议开成凝聚人心、团结奋进的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