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5-04-28
来源:鹤壁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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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7日上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全新主持会议,副主任郑辉、蔺其军、王海涛、郑志学、马海澎,秘书长张尚东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鸿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开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苏康健,市监察委员会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2名公民旁听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等近期重要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鹤壁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草案)》;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2024年度《鹤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鹤壁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与市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衔接办法(草案)》、代表出缺和补选情况的审查报告(草案)和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锚定省委“四高四争先”要求,紧扣市委“十个聚焦”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服务中心大局,聚焦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持续深化代表主题活动;加强自身建设,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人大高质量履职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征求意见,突出鹤壁特色,努力打造接地气、真管用、有特色的立法精品,发挥好法治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引领促进作用。要提高思想认识,坚持统筹兼顾,依法科学精准治污,持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要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协调机制,凝聚监督合力,推动人大监督与检察院法律监督有效衔接,更好地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促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