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和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史全新,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郑辉,党组成员、副主任蔺其军、王海涛、李杰、马海澎和秘书长张尚东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鹤壁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草案)》、《鹤壁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与市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衔接办法(草案)》、深化提升代表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开展《鹤壁市卫河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人事任免等事项。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工作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起来,深刻领会、融会贯通,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引领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要落实好省委、省人大和市委重要会议精神,锚定省委“四高四争先”要求和市委“十个聚焦”工作部署,围绕社会治理、产业链培育、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等人大职能作用,在服务中心大局中展现担当作为。要提升代表主题活动实效,发挥代表优势,聚焦高质量发展,在助推“一室两城”建设上精准发力;聚焦高水平开放,在助推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上精准发力;聚焦高品质生活,在助推北方美丽城市建设上精准发力;聚焦高效能治理,在助推平安鹤壁法治鹤壁建设上精准发力。要进一步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与基层治理结合起来,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打造有特色、小切口、能落地的地方立法精品,切实解决农村人居环境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会议还对审议的其他事项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