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4-10-25
来源:鹤壁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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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4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全新主持会议,副主任蔺其军、王海涛、李杰、郑志学,秘书长张尚东出席会议;副市长李小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开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苏康健及市监察委员会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人大、省委、市委近期重要会议精神;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委全会精神,大力支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助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鹤壁实践的决议(草案)》(以下简称《决议》),《鹤壁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政府债务管理、卫河流域生态治理等报告和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坚守人大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奋力开创我市人大工作新局面。要压实责任、细化举措,认真研究《决议》要求,广泛宣传《决议》精神,履职尽责、监督问效,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鹤壁实践贡献力量。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深化预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要求,探索建立人大监督与纪检、监察、检察监督工作协调机制,助力提高国有资产和债务管理质效。要提高站位、明确目标,加强防汛抗灾应急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卫河流域联动监督机制,推进卫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提升认识、久久为功,把养老服务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尽早发挥条例重要作用,以良法善治回应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急所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