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30日鹤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杜芳(女)为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苗国庆为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庭庭长;
魏晓华(女)为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庭长;
王建霞(女)为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甄瑛歌(女)为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
免去:
苗国庆的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房地产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魏晓华(女)的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王建霞(女)的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甄瑛歌(女)的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郭超(女)的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王娟(女)的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