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和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史全新,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郑辉,党组成员、副主任蔺其军、王海涛、李杰,党组成员、秘书长张尚东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省委书记楼阳生到鹤壁调研讲话和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4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202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鹤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贯彻执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情况的报告,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筹备情况及人事任免事项等。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省委近期重要会议特别是楼阳生书记来鹤壁调研讲话精神和市委全会精神,紧密结合人大职能,找准工作切入点,研究谋划创造性落实举措,强化人大监督支持,更好地服务中心大局。
就会议听取和审议事项,会议指出,要紧盯目标,聚焦工作重点,确保全年发展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要精准施策,提升财政工作质量,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注重实效,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以高质量审计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强化责任,以《鹤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为动力,合力推进全市空气质量改善。要抢抓机遇,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助力全市新质生产力发展。要再接再厉,持续抓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更好地服务全市人民。要提升站位,精心筹备好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确保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会议决定,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8月30日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