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上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全新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辉、蔺其军、王海涛、李杰,秘书长张尚东出席会议;副市长王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开乐,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精神、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重点工作座谈会精神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李亚莅鹤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落实“十有要求”建设北方美丽城市的决议(草案)》,关于检查《鹤壁市辛村遗址保护条例》《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的专项工作报告、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鹤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更名的决定(草案)》,以及人事任免等事项。
史全新强调,要把学习贯彻李亚莅鹤调研时的讲话精神与市委要求结合起来,对全市人大系统各项工作进行再谋划、再提升,推动人大工作提档升级。要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十有要求”,强化对会议通过的相关决议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支持,全力推动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品质提升。要持续做好民营经济、养老服务发展等监督工作,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形成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合力,推动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堵点、痛点问题。要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推动辛村遗址保护等相关条例落到实处,尽早发挥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引领作用,切实以良法促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