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市人大法制委组成人员,市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分管负责同志及县、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传达学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暨业务培训会精神,听取了“一府一委两院”和县、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并就《河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新江就下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指出,要充分认识备案审查工作的意义和作用,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推动备案审查工作依法规范发展;要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要求,加大审查力度,增强审查刚性;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群众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提升备案审查质量;要配足配强备案审查专业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交流,不断提高备案审查能力,持续提升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