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牛晓丽同志辞去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8-25
来源:鹤壁人大
分享到:

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牛晓丽同志辞去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3年8月24日鹤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牛晓丽同志因工作变动,请求辞去所担任的检察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鹤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牛晓丽同志辞去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鹤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并由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报经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