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了《鹤壁市卫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在地方立法方面的一次创新和突破,填补了我省在协同立法领域的空白。
卫河是海河水系南运河的支流,流经焦作、新乡、鹤壁、安阳、濮阳五市。卫河干流在我市境内全长71公里,卫河浚县段是隋唐大运河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就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淇河是卫河的重要支流。近年来,为推动卫河流域生态保护和区域协同高质量发展,我市积极推动卫河流域保护立法,特别是“21·7”特大暴雨洪涝灾害以来,我市深刻认识到卫河防洪安全和生态保护极端的重要性及卫河流域协同立法的紧迫性、必要性,多次就卫河流域协同立法向省人代会提出立法议案。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卫河保护协同立法,将其列为2023年重点工作,并作为主题教育问题整改的一项重要举措强力推进。
据悉,该《条例》全文共六章四十五条,在结构布局、制度设计、条文安排等方面,求同存异、凝聚共识,因地制宜、体现特色。《条例》打破卫河流域五市行政区划概念,不论上下游,不讲左右岸,通过规划衔接、立法、执法、司法、监督等广泛建立区域协同制度,实现跨区域协作,推进卫河流域共管共治共赢发展。同时,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小切口”,重点针对卫河水生态保护和水灾害防治,注重解决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河道清障、联动清淤、工程建管、防洪联动等突出问题。
《条例》还坚持和而不同,充分体现鹤壁特色,将大运河、浚县黎阳古城文化遗产保护有机融入,规定卫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要同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相结合,加强大运河沿线古桥、古堤、古码头等历史文物的修缮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