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民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获批 3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3-12-01
来源:鹤壁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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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了《鹤壁市民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据悉,这是全省首部民营企业权益保护地方性法规,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已经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推动创业创新、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改革创新,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启动《条例》的立法程序,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工商联等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按时完成了立法任务。此次《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必将为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条例》共28条,起草过程中坚持“小切口、大作用”原则,突出鹤壁特色、立足解决实际问题。《条例》对民营企业权益从市场准入、资源配置、融资贷款、人才引进、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进行保障,并禁止了几种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规定了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促进政府诚信履约;对我市创新打造的“五位一体”服务机制通过法规的形式予以固化。此外,还明确了行政机关以及司法机关在民营企业发展中的法治保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