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3-09-28
来源:鹤壁人大
分享到:

    9月27日上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尚欣主持会议,副主任郑辉、王海涛、李杰、郑志学出席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开乐,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苏康健,市政府、市监察委员会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鹤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责任落实,持续营造廉洁过节、勤俭过节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增强文明意识,带头践行文明新风,倡导文明生活、文明用餐、文明出行,做到“文明于心,创城于行”,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要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定、喜庆、祥和的节日。

    会议还对审议通过的其他事项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