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全新主持召开《鹤壁市卫河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蔺其军、副市长罗锴参加。
会议听取了《条例》起草情况和主要内容介绍,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和浚县相关负责同志,市人大代表及地方立法专家库成员围绕《条例》内容进行了交流发言,并提出意见建议。
史全新指出,卫河流域协同立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实践,是促进卫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实际需要,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势在必行。要提升站位、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卫河流域协同立法的重要政治意义、生态意义和社会意义,探索创新立法形式,积极回应卫河沿岸群众期盼,以高质量立法促进高效能治理。要突出重点、彰显特色,坚持政治导向、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立足“小切口”,深入调研,对症下药,突出卫河流域防洪减灾、生态和文化保护等重点工作,用良法善治保障卫河安澜。要精雕细琢、精工细作,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征求相关部门、人民群众和专家的意见建议,突出为民立法、科学立法,探索体验式立法,全面提升立法质效,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要强化责任、加快进度,加强与卫河流域其他四市人大的联系沟通,集思广益、求同存异,搞好配合,形成立法工作合力,要按照任务分工,倒排节点、专班推进,高质高效完成协同立法工作任务,努力打造我省协同立法的实践样本、精品工程,以高质量立法更好助推卫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会上,蔺其军、罗锴对卫河流域协同立法工作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