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建设书香鹤壁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6-27
来源:鹤壁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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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建设书香鹤壁的决定

(2023年6月20日鹤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为加快建设书香鹤壁,构建学习型社会,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修养,进一步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促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一、把握总体要求。建设书香鹤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遵循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原则,健全服务体系,搭建服务平台,优化服务资源,提高全民阅读水平,擦亮“满城书香、文化鹤壁”品牌,推动高质量富美鹤城建设行稳致远。

    二、科学统筹规划。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将书香鹤壁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阅读公共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将书香鹤壁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精神文明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考核的重要内容。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人口规模、分布和服务需要,科学规划,合理设置公共图书馆、实体书店、城市书屋、农家书屋、社区书屋等公共阅读服务场所,加快形成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公共阅读服务体系。

    三、保障建设经费。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将书香鹤壁建设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书香鹤壁建设资金应当用于加强标准化公共图书馆和“淇河书屋”等为主体的公益阅读设施建设、扶持实体书店、组织开展重大阅读活动、购买全民阅读公共服务、支持优秀读物的出版、开展阅读推广活动等。

    支持设立全民阅读公益基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全民阅读,对提供全民阅读捐助和赞助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四、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书香鹤壁建设的组织领导,健全书香鹤壁建设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深入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推进书香鹤壁建设,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经费投入、宣传报道、人才培养、监测评估等机制,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全民阅读活动,确保书香鹤壁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建立奖励机制,对在促进全民阅读、建设书香鹤壁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家庭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完善服务体系。有效整合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打造“15分钟阅读服务圈”,为城乡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阅读服务。打造数字化服务平台和场景,适应居民对信息网络和移动互联网阅读的需求。

    鼓励和支持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设立阅读室、公共书架或其他阅读设施,开展常态化的阅读活动,向公众提供公益性阅读服务;鼓励和支持车站、公园、广场、影院、银行、医院等公共场所设立公共读书角、报刊栏、报刊架、自助阅读设施等,开辟书香气息浓郁的公共阅读空间;新建、改建和扩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的公共文化设施中应当设置公共阅读服务场所。

    阅读设施建设单位应当加强管理维护,保障阅读设施、服务场所正常运行,持续为居民提供阅读服务。

    鼓励和支持各类优秀作品的创作、传播,加强优质阅读内容供给。

    六、倡导全民阅读。全市在每年4月23日“世界读书日”及其他重要节庆日期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打造书香鹤壁品牌。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开展系列读书活动,大力推进全民阅读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组织开展读书比赛、读书交流及读书优秀单位、家庭和个人评选等活动,培育选树一批具有鹤壁特色和广泛影响力的全民阅读示范活动品牌。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高度重视培养儿童和青少年的阅读能力和习惯,积极推动书香校园建设,建立家庭、学校与社会相结合的促进全民阅读工作机制。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未成年人文化活动场所等场馆,要面向儿童和青少年开展有针对性的阅读指导培训,营造健康向上的阅读环境。

    有关部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有关社会服务机构应当为老年人、残疾人、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提供阅读关爱服务。

     司法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及社区应当为服刑人员、羁押人员、戒毒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必要的阅读条件,有针对性开展阅读活动。

    七、强化队伍建设。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全民阅读领读者和推广人队伍,鼓励和支持领导干部、专家学者、文化文艺工作者、社区教育工作者、教师、大中专学生、离退休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等作为志愿者加入阅读领读者和推广人队伍,组织开展面向各类读者群体的专业阅读辅导和推广服务,培养公民阅读兴趣和习惯。

    鼓励和支持文化团体、教育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发展专业阅读推广机构并提供公益阅读服务。

    八、营造舆论氛围。鹤壁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新闻网站等主流媒体要加强对书香机关、书香校园、书香家庭、书香社区、书香村镇、书香企业、书香军营等的宣传报道,采取开辟专版专栏、采制专题节目、推介优秀读物、倡导阅读经典、组织阅读评论、刊播公益广告等方式,宣传书香鹤壁建设成果,营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全民阅读氛围。

    九、加强人大监督。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优势和常委会职能作用,围绕市委提出的书香鹤壁建设目标任务,主动作为,高标准建设书香人大,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组织人大代表定期开展视察活动,汇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落实书香鹤壁建设的各项任务。各级人大代表及人大工作者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广泛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带头参与全民阅读,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建言献策,展示为民履职良好形象,为建设书香鹤壁、续写高质量富美鹤城更加出彩绚丽篇章作出人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