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史全新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主任蔺其军、王海涛、李杰,副主任郑志学,党组成员、秘书长方在敏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等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全国人大、省委、省人大、市委近期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鹤壁市民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关于全市种业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关于2022年度鹤壁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以及鹤壁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草案)、支持书香鹤壁建设的决定(草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筹备情况、人事任免等事项,听取了人大机关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情况汇报。
史全新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全国人大、省委、省人大、市委安排部署,提升站位、对标先进,守正创新、担当作为,促进人大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要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制定工作,突出鹤壁特色,广泛征求意见,在立法中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制定规划、出台政策,创新赋能、破解难题,监督支持、优化环境,共同助推全市种业发展。要牢固树立生态文明思想,压实责任、聚焦重点,统筹协调、形成合力,不断擦亮我市高质量发展生态底色。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高标准、高效率做好文明创建工作。
会议决定: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6月20日举行,会期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