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市委全会精神,推动我市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示范城市,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要求,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为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二、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示范城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对标“四个机关”要求,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全面落实党委决策部署,全面履行宪法法律,以立法工作高起点、监督工作高效能、决议决定高站位、代表履职高水平,担当作为,创新实践,推动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示范城市,着力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市域典范。
三、认真遵循地方人大工作原则。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各领域和各环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切实增进和改善民生福祉;坚持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和作用,密切联系广大人民群众,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创新,尊重基层人大和代表的首创精神,注意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方法。
四、持续践行“五同”工作理念。坚持与党委同心,把牢人大工作政治统领的大方向,推动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坚持与法律同向,努力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有效促进法治鹤壁建设;坚持与政府同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进鹤壁高质量发展;坚持与代表同行,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唱响以人民为中心主旋律,扎根群众、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坚持与时代同步,与时俱进、守正创新,加强“四个机关”建设,探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示范引领的新路径,放大“鹤壁模式”品牌效应。
五、探索发展“五个民主”实践。依法民主选举,充分尊重民意,依照法律规定会同组织部门采取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从宣传发动、选民登记、酝酿推荐、民主选举各个环节保障公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出合民意、肯干事、能成事的各级人大代表。扩大民主协商,主动加强与政协机关、民主党派,以及人民团体之间的沟通联系,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加强政治协商、立法协商、工作协商,逐步探索建立必要的新时代协商工作机制。健全民主决策,广泛听取民意、集中集体智慧,依靠大多数人民的意志依法做出重大决策。持续推广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指导各级人大积极推广“街道议政会”等基层民主决策形式。推动民主管理,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领导列席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办公会等相关会议制度,以及市人大常委会“三联系三服务”等制度,支持政府开门问政、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探索创新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事务的新形式、新方法。强化民主监督,在巩固各级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力的同时,探索推广“电视问政”“站点问政”等新型监督方式,强化质询等刚性监督,提高人大监督工作质效。
六、加强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监督。依照宪法规定对“一府一委两院”进行监督,让权力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阳光下运行。要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持续做好高质量发展城市建设工作人大代表集中评议,以评促干、以评促改,推动高质量发展。要加强对监察机关的监督,积极探索人大对监察工作专项监督的新形式、新途径。要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监督,持续探索开展法官检察官评议,对法官检察官从任前、任职监督,延伸到任后监督,促进公正司法,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增强监督实效。
七、夯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基础。积极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现形式,全面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示范基地、站、点建设,坚持制度化、规范化、融合化、信息化、常态化标准,指导县乡人大深化和拓展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提档升级,加快完成全市已建成代表联络站升级改造工作。落实人大代表和国家机关负责人进站接待制度,系统构建规范有序、畅通便捷的民主渠道,巩固拓展反映社情民意、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服务人民群众、传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人民民主的重要阵地。
八、完善上下联动、区域协同机制。围绕全局性、中心性工作,选取社会普遍关注、人民群众共同关心的问题,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人大上下联动、跨区域协同合作的人大工作机制,认真坚持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定期座谈会议制度、持续做好卫河流域城市人大协作助力生态治理和高质量发展等工作,进一步拓展人大协同立法、联动监督的广度和深度。
九、建立健全各项评价制度体系。进一步落实鹤壁市人大常委会县区街道人大工委工作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示范点(站)建设的意见等。建立科学的人大工作考核目标体系,围绕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监督计划,坚持中心任务、重点工作市县乡一体部署、一体培训、一体考核、一体表彰,规范考核目标、优化考核机制,鼓励创新实践、突出基层特色,保障全市各级人大在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示范城市中更好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民服务。
十、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常委会党组统筹领导全过程人民民主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成立专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方案、组织动员、督促指导、协调推进、总结经验等,弘扬“四石”精神,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示范城市创建目标顺利实现,为高质量富美鹤城振翅高飞、越飞越高、越飞越远作出人大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