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上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任命赵宏宇同志为鹤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决定其代理市长。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全新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尚欣、郑辉、蔺其军、王海涛、李杰,秘书长方在敏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田开胜,副市长王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开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牛晓丽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郭浩同志辞去鹤壁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决定任命赵宏宇同志为鹤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决定其代理鹤壁市人民政府市长。赵宏宇同志作任前发言,并进行宪法宣誓。
史全新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对郭浩同志在市政府工作期间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贡献和给予人大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向赵宏宇同志履职代理市长表示祝贺。他表示,赵宏宇同志政治立场坚定,领导经验丰富,开拓创新能力强,作风严谨务实。希望赵宏宇同志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拓进取,务实求效,努力为鹤壁增新彩、为人民谋福祉,在新时代作出新业绩、新贡献,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优秀的答卷。市人大常委会将一如既往全力支持市政府的工作,把握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积极把党委、政府关心的重点,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作为人大工作的着力点,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就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史全新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精神结合起来,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履行职责,切实推动全国两会精神在全市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