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下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全新主持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尚欣、郑辉、王海涛、李杰、郑志学,秘书长方在敏参加。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决议》贯彻落实情况及灾后重建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三联三促”制度、深入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支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倡议书等事项;听取和审议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筹备情况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的示范引领作用、人大常委会的职能优势、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人大机关的服务保障作用,全面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动员全民创建,全力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完成;要善始善终、强化监督,高质高效完成灾后重建各项工作任务,打造示范工程、精品工程,确保群众满意、社会认可;要求真务实,通过“三联三促”制度,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效,促进我市高质量发展;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落实到人大各项具体工作中去,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高质量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
会议决定,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于2月27日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