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全新参加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辛村遗址保护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2-11-24
来源:鹤壁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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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鹤壁市辛村遗址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两条例),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11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两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全新、副主任尚欣,秘书长方在敏参加。

    座谈会上,相关单位汇报了两条例宣传贯彻实施情况,汇报了我市明年城市公园管理条例、民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立法起草工作计划;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围绕会议主题交流工作推进情况,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要提升政治站位,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对全面依法治国提出的新要求,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充分认识两条例贯彻实施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主要内容,加强学习宣传引导,全面营造学法守法用法氛围。要强化责任落实,细化措施、强化监督、协同配合,统筹好执法与便民、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推动两条例贯彻到位、落地落实。要高位起步开局,按照“早、快、精、高”要求,突出鹤壁特色,坚持为民立法、开门立法,做好明年立法起草、调研等工作,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确保条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助推我市实现高质量发展。

    尚欣主持会议,并安排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