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11-14
来源:鹤壁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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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决定

(2022年11月9日鹤壁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优化校园周边环境,维护良好教育教学秩序,助力我市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强交通秩序整治,保障师生交通安全。公安机关要科学设置校园周边的交通安全标识、设施,建立校园门前道路临时交通管制制度,落实上下学时段“护学岗”机制,加大巡查和执勤力度,提高重点时段学校门口见警率、见巡率;严肃查处车辆在校园门前随意掉头、逆向行驶等违法违章行为。城市管理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合理划定校园周边停车位,加大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力度。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开展经常性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确保出入平安。

    二、加强餐饮店、流动摊贩监管,保障师生食品安全。市场监管部门应规范校园周边餐饮行业的经营行为,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增强经营主体诚信守法意识;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严厉查处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及其他不合格食品行为。城市管理部门要依法清理、取缔校园周边占道经营的流动摊贩。

    三、加强治安防范,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公安机关要切实履行校园周边治安防范工作职责,建立定期派员走访摸排机制,及时了解校园周边治安状况,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欺凌、伤害等各类针对学生的违法犯罪。司法机关要建立健全处置涉校、涉生治安事件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对伤害学生的暴力犯罪案件、影响教学秩序的“校闹”行为,依法依规从快办理。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周边肇事肇祸等重点人群的排查和动态管理,落实包保责任。

    四、加强经营性场所管理,保障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周边200米安全区建设,加强对安全区内经营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落实“五个禁止”,即禁止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禁止设立酒吧、台球厅、歌舞厅、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禁止设立烟酒、彩票专营场所,禁止设立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禁止设立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文化、卫生健康、教育、公安、烟草等单位,应认真履行各自监督、检查和管理职责,加大整治和查处力度,共同营造校园周边良好社会环境。

    五、加强属地管理,构建长效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提升思想站位,把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摆在更加重要位置,与城市创建、平安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同步推进。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整治、责任查究等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好广大群众和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主动担当作为,加强协调联动,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六、加强人大监督,发挥职能作用。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通过执法检查、视察、调研、专题询问、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加强对本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各级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共同支持、主动参与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建设贡献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