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2-06-24
来源:鹤壁人大
分享到:

微信图片_20220627173403

    6月23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全新主持,副主任张艾芳、郭文涛、肖海水、尚欣、郑辉参加。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唐献泰作专项工作报告。副市长郝志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牛晓丽等列席。

微信图片_202206271734041

    会议表决通过市监委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市政府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和应急管理、文旅文创融合与旅游新业态发展等工作报告;表决通过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推进“五位一体”服务工作机制落实的决定、加强监督司法工作实施办法和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强调,市监委要巩固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成效,发挥监察机关职能优势,在增强监督治理质效上再拓展,在破解痛点难点问题上再聚焦,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上再提升,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质增效作出更大贡献。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压实责任,整治问题,排查隐患,严格执法,确保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取得实效,用法律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发挥人大职能优势和人大代表作用,推进文旅文创融合发展,精心修改完善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认真宣传落实“五位一体”服务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司法监督,全力支持干事创业,展现新时代人大工作新担当、新作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