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全新主持,副主任张艾芳、郭文涛、肖海水、尚欣、郑辉、李海章,秘书长方在敏参加。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洪利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牛晓丽等列席。
会议传达学习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措施的决定和人事任免(详见2版)事项。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宣传,对标对表,拉高标杆,细化举措,围绕中心大局,找准切入点、着力点,全面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有力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我市落地落细落实,打造新时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鹤壁品牌”。要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决定的贯彻实施,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担当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宣传力度,依法执行防控决定,引导社会各界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筑牢群防群控防线。要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优势,认真依法履职,加强监督检查,推动疫情防控决定规范有效实施,确保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要依法任免干部,完善监督制度,形成任前、任命、任后全过程干部监督体系,督促干部依法履职,为民服务,当好公仆,走在前、做模范,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