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作风建设年”青年干部交流之二

发布时间:2022-05-17
来源:鹤壁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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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干部座谈会交流发言材料

马晓丽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

    很荣幸有机会坐在这里跟大家汇报交流,学习完总书记在共青团成立10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更感觉重任在肩、时不我待,下面我结合自身工作,谈几点自己粗浅的认识。

    一、以丰富的知识储备服务立法工作

    能从事与自己专业相符合的工作是一种幸运,我很荣幸能够参与到鹤壁市地方立法工作,作为人大从事立法工作的一分子,要充实自己的知识库,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立法技术,向书本学习,向先进学习,增强法治观念,努力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语言体系,使“法言法语”入脑入心,“时时铭记、事事坚持、处处上心”。

    二、以更高的业务水平指导立法工作

    业务水平是工作的奠基石。立法的过程也是学习的过程,从立法前期开展调研,到提议案、一审、二审、报批等每一项程序,包括每一次的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都能听到来自不同岗位的领导、专家从不同角度提出自己的深刻见解,学到不同地市在立法实践中面对复杂的实际情况的具体做法。参与立法工作七年来,从实践中学到了很多专业的知识,完成了理论指导实践,实践检验理论的过程,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青年干部要有新思维,要善于思考,敢于创新,多利用新技术新媒体,不断总结思考,钻研业务知识,做到精益求精。

    三、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立法工作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任重而道远,在法治建设的各个环节中,立法是第一个环节,是第一道关口。执法的效果如何,要取决于立法,评价法律的好坏,也要看立法,倍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人生不过百年,做一件事,干一件工作,要么不做,要做就力求是最好的”。认真梳理一下我们已出台的10部地方性法规,除《鹤壁市地方立法条例》是程序性规定以外,其余都是根据鹤壁的实际情况,对涉及人民群众需要的民生问题,对社会管理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了规范,我们将继续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以服务为原则、出彩为要求,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鹤壁实际、体现人民意志,让立法内容更实、质量更高、效果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