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2-04-29
来源:鹤壁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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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8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全新主持,副主任张艾芳、郭文涛、肖海水、尚欣、郑辉、李海章,秘书长方在敏出席。副市长邵七一,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牛晓丽等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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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传达学习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情况报告,鹤壁市辛村遗址保护条例(草案)议案;表决通过关于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行政审判、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情况报告和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强调,要提升政治站位,发挥带头作用,学深悟透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要压实责任、细化举措,加强监督、强化整改,确保环保法有效实施。要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小切口”,突出“小快灵”,做到开门立法、为民立法,精雕细琢、打造精品,以高质量立法助推文物保护高质量。要统筹好灾后恢复重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关系,统一规划,科学精准构建长效机制,确保取得实效。要提高认识、增强自觉,提升能力、改进作风,加强部门协作,推动行政审判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构建齐抓共管新格局,为法治鹤壁建设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