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2年4月28日鹤壁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
免去:
栗敬良同志的鹤壁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
任命:
苗青(女)同志为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薄报亮同志为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韩明文同志为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艳梅(女)同志为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谷朝宪同志为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杨波同志为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贾敬科同志的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常保军同志的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员职务;
丁武军同志的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
任命:
张军同志为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齐金伟同志为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彤同志为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批准任命:
李连忠同志为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郑月鹏(女)同志为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苗雨(女)同志的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宏溥同志的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李连忠同志的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