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传统村落在乡村振兴中发挥新优势--《鹤壁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3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2-02-25
来源:鹤壁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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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4日,我市召开《鹤壁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制定情况及主要内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有关负责人就如何推进《条例》贯彻实施回答了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过程及相关内容。我市历史文化底蕴深厚、遗产丰富,现有省级以上传统村落78个,其中国家级22个。为了让传统村落留下来、活起来,在乡村振兴中发挥新优势,特制   定一部符合我市实际、能够切实有效保护传统村落的地方性法规,以进一步强化我市对传统村落的保护。

     2021年11月27日,《条例》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查批准,定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在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市、县(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的同时,还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委会相应的工作职责。考虑到村民在传统村落保护中的特殊法律地位,《条例》又专门规定,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等重大事项“应当经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根据我市几乎所有传统村落尚没有保护发展规划或者有规划也未得到审批的实际,《条例》第九条对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和审批的责任主体、时限等作出了具体规定;针对部分传统建筑长年失修且无人问津的问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对有毁损或者灭失风险的传统建筑进行抢救性保护的内容;针对社会资本进入传统村落保护市场普遍关心的不动产权问题,《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传统村落内的房屋所有权可以依法转让”;根据目前技术水平和我市实际能力,《条例》第十八条提出“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建立鹤壁市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

     同时,结合我市历史文化特点,《条例》第十七条专门提出“鼓励、支持村民在传统村落内生产生活,传承鹤壁窑古瓷烧制、泥咕咕制作、大胡黄酒酿造等工艺技艺,讲述朝歌与封神榜、五岩山与孙思邈、阿斗寨与刘禅等历史传说,颂扬八路军在王家{、刘邓大军在石林等革命故事,赓续本土年节、庙会等风情民俗”,彰显了《条例》的鹤壁元素、鹤壁特色和鹤壁风格。  

    ■我市历史文化底蕴深厚、遗产丰富,现有省级以上传统村落78个,其中国家级22个

    ■《条例》规定传统村落内的房屋所有权可以依法转让

    ■《条例》提出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建立鹤壁市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

    ■《条例》提出鼓励、支持村民在传统村落内生产生活,传承工艺技艺,讲述历史传说,颂扬革命故事,赓续风情民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