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22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按照全市交流观摩互评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机关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清洁家园”志愿服务活动,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每天7:00—18:00组织志愿者到华夏南路(鹤煤大道—淮河路)路段不间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清洁擦拭分包路段的标牌、垃圾箱、公交站亭、公益广告、报刊栏、垃圾箱;清扫绿化带、隔离带、人行道等场所的垃圾杂物;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公共场所吸烟现象进行劝导。
活动期间,每天7:40至8:40、11:20至12:20、14:00至15:00、17:10至18:10,四个时间段组织志愿者到嵩山路与九州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们穿志愿者服装,手持文明交通指挥旗,协助执勤交警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
通过全市上下一直努力,我市在全省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观摩交流互评活动中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