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了解经济运行情况,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经济工作监督的具体工作;承办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方面的具体工作和有关预算草案、决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草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查方面的具体工作;初步审查市政府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审议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计划部分调整方案、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等;初步审查市政府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审议的预算草案、决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草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向主任会议提出初步审查报告;调查了解和检查有关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银行、保险、预算等方面法律法规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效力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市政府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汇总预算、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国债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查工作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市人大代表对经济方面的重大事项、社会普遍关注的经济问题进行视察和专题调研,必要时向市政府及有关方面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在常委会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对有关专项工作进行视察或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有关部门落实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贯彻执行常委会作出的有关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承办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方面执法检查、调研及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工作;承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交办的有关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内设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