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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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部圳东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文涛、张艾芳、肖海水、朱东培、尚欣,秘书长樊举格出席,副市长孙栋、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牛晓丽及市监委有关负责同志等列席。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鹤壁市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和“十三五”规划部分指标调整的决议、关于批准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2020年度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测评。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有关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强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确保“十三五”圆满收官。要坚持以审计促整改,以整改促发展,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要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对标先进,创新举措,突出实效,以代表建议办理高质量助推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