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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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全新主持召开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副主任部圳东、郭文涛、张艾芳、肖海水、朱东培、尚欣,秘书长樊举格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洪利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牛晓丽,市监委、市人民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及学前教育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关于2020年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设立“鹤壁市企业家节”的决定》、关于市十一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的审查报告及人事任免事项等,审议通过了《鹤壁市淇河保护条例》。

史全新强调,要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大对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增强审计监督的威慑力;要深入贯彻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提升站位、落实政策、加大投入、弥补短板,着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教育;要把民生实事办理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强化要素保障,圆满完成目标任务,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要以设立“鹤壁市企业家节”为契机,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形成全社会关注、尊崇企业家的共识,提高企业家在鹤壁谋发展、干大事的热情;要用法治的力量加强淇河保护,对淇河保护条例精雕细琢修订完善并及时报批,尽早发挥条例在淇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