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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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全新主持召开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副主任部圳东、郭文涛、张艾芳、肖海水、朱东培、尚欣,秘书长樊举格参加会议。副市长罗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牛晓丽,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高质量发展城市建设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市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关于〈鹤壁市浚县古城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及人事任免事项等。

史全新强调,要提高站位,把准方向、精心组织、统筹协调,扎实开展高质量发展城市建设工作评议,以评促干、以评促改、以评促办、以评促服,真正评出共谋高质量发展良好局面;要认真落实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发展税源经济,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协同发展,把“六稳”“六保”任务落在实处;要高质量做好淇河立法保护和浚县古城保护立法,以良法促善治、保发展、惠民生;新任命的同志要坚定理想信念,讲政治、懂法律、守规矩、强能力,不负组织重托和人民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