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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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筹备工作

由上届机关党委主持(新成立机关党委或根据需要,可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主要工作有:

1.在任期届满之前(一般提前12个月)要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报告,根据党组意见,召开党委会研究进行换届选举有关事宜。包括是否按期进行换届选举,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初步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下届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提名产生办法等。会后,向市直机关工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

2.(请示经市直机关工委审査同意后)酝酿推荐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一般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可先由各支部组织党员推荐提名,机关党委根据各支部推荐提名情况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在对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后,召开党委会研究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出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

3.向市直机关工委呈报关于下届机关党委(纪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4.会议材料和会务准备工作。需准备的会议材料主要有:工作报告、选举办法(草案)、会议议程、组织选举的主持词、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预备人选名单)及情况介绍、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在一次全委会上发),以及选票、计票统计表、计票结果报告单等。

会前,机关党委应召开各支部书记会议,介绍党员大会准备工作情况,党员大会日程、召开时间和地点,对如何开好大会提出要求;还应向工作人员提前交待有关工作环节,保证大会正常有序进行。

二、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委员会委员

1.宣布党员大会开会,唱(奏)《国际歌》。

2.上届机关党委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委员会工作报告。

4.通过选举办法。

5.通过监票人名单,宣布计票人名单。

6.介绍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情况,通过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7.选举实施。一般有以下环节:

1)清点并公布到会人数,确认选举是否可以进行。

2)监票人当场检査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3)填写选票,并按指定顺序投票。

4)清点并公布回收选票数,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5)计票。

6)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

8.有关领导讲话。

三、召开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

会议由上届委员会指定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主要程序有:

1.清点并公布到会委员数,确认会议是否有效。

2.酝酿讨论并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书记、副书记正式候选人。

3.通过选举办法。

4.通过监票人,指定计票人。

5.实施选举。设立机关纪委的,先召开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纪委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在随后召开的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通过。

四、呈报关于党员大会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情况(选举结果)的报告。

五、市直机关工委对委员会委员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进行批复并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