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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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9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全新主持召开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部圳东、郭文涛、张艾芳、肖海水、朱东培、尚欣,秘书长樊举格参加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明,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室负责同志,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市纪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组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经济功能区体制机制创新高质量发展的专项工作报告、关于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鹤壁市2019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2018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研究了贯彻落实关于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五年规划(2018-2022)、散煤污染治理决定、财政预算联网监督、代表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等有关事宜;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汇报等。会议决定,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9月26日召开,会期半天。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建议议程: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纪念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设立40周年座谈会精神;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鹤壁市2019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经济功能区体制机制创新高质量发展的专项工作报告;人事任免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