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9-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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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


  5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全新主持召开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文涛、张艾芳、肖海水、朱东培、尚欣,秘书长樊举格出席。
      副市长孙栋,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牛晓丽,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等有关负责同志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5名公民旁听了会议。
      本届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38人,实际到会32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进行分组审议,经过充分讨论,联组发言后,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我市脱贫攻坚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决议》、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新任命同志作任前发言并进行宪法宣誓。
      史全新作总结讲话。他强调,脱贫攻坚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在河南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把脱贫扶贫与扶志扶智结合起来,把“输血”与“造血”结合起来,把抓重点与补短板结合起来,把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结合起来,把攻坚之勇与“绣花”之功结合起来,全力助推我市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鹤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要进一步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进一步梳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发扬工匠精神,精雕细琢,管用实用,助推精神文明建设和“六城联创”工作。要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切实抓好服务中心大局工作和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三联系三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