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9-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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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


  3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全新主持召开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部圳东、张艾芳、肖海水、朱东培、尚欣,秘书长樊举格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洪利民,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明,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鹤壁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5名公民旁听了会议。
    本届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38人,到会32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经过充分讨论,联组发言后,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重点督办建议的议案》、《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新任命同志作任前发言,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的市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新任命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
    史全新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省委书记王国生在全省领导干部会议上的讲话及市委书记马富国收听收看全省领导干部电视电话会议后的讲话精神,发挥人大制度优势,从加强学习宣传、调查研究、加快“三农”工作立法、加强涉农建议办理工作等八个方面,全力助推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脱贫攻坚工作。要提升新站位、明确新目标、采取新举措,加大重点建议督办力度,以重点带全局,推动所有意见建议高质量办理完结。要认真落实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要聚精会神、心无旁骛、尽心尽力抓好当前人大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