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1年12月25日鹤壁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全市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顺利实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宣传,全社会法治观念不断增强,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2021至2025年,全市将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全社会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在全市公民中扎实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特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全民普法工作始终。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解读,拓展学习宣传的广度深度,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为续写高质量富美鹤城更加出彩绚丽篇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抓好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普法。持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强对我市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学习宣传。抓好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推动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加强公民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公民自觉守法和依法维权的意识。
三、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落实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普法工作。落实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和通信运营商公益普法责任。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及时向公众解读评论社会热点案(事)件。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
四、推动公民实践养成。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持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运用法治学习宣讲、专题辅导、法治研讨和法治讲堂等多种宣传形式,利用我市各类法治文化公园开展法治实践教育活动。加强道德规范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
五、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持续推动县、乡、村三级法治文化阵地提档升级,打造浚县大运河法治文化带和南水北调法治文化带。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上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法治文化产品建设,组织创作生产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创建一批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节目。
六、持续深化依法治理活动。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创建引领,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抓好农村、社区、企业、校园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深化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深化“法律进网络”,推进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围绕我市重点工作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对乱象较多的行业领域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
七、加强组织保障和评估检查。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把普法工作纳入综合绩效、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加强对各级普法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强化各级财政对普法工作的保障作用,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加强评估检查,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开展中期督导检查和末期验收。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本决议有效实施。